北京出境旅游合同
旅游者(甲方):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
住宿标准:_____。
餐饮标准:_____。
购物安排:_____。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 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