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2025年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内容摘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人社部门:  根据《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2025年福建省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就服〔2025〕3号)文件精神,漳州市积极推进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为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推动2025年度马兰花创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人社部门:

  根据《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2025年福建省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就服〔2025〕3号)文件精神,漳州市积极推进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为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推动2025年度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区)人社局应严格按照马兰花创业培训课程技术要点和《福建省马兰花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闽就服〔2022〕4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为推动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落实,结合往年各地创业培训完成情况及2025年漳州市马兰花创业培训指导计划数,市级分解下达2025年马兰花创业培训分县(区)指导计划(附件1)。

  各县(区)人社局应对照本年度创业培训计划数,及时做好2025年项目采购工作。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各县(区)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灵活的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统筹做好创业培训机构选择,加强机构监督管理,督促机构加强自身建设,鼓励支持优质培训单位积极参与培训。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确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名单(附件2)报市就业中心备案,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创业培训指导计划数。

  各县(区)人社局要加大马兰花创业培训宣传力度,提高创业培训品牌知晓率,积极讲好本县(区)的马兰花创业培训故事。2025年6月30日前各县(区)人社局至少报送一篇马兰花创业培训宣传素材,展现创业者创新创业案例、创业培训师资成长经历、创业培训机构经验做法、创业培训工作者先进事迹及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特色等,篇幅以 1500-2000 为宜,并附图片素材及图片说明,后续每季度上报一篇马兰花创业培训宣传素材,届时将择优向省局进行推送。

  各县(区)人社局作为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培训质量监督与评估,督促创业培训机构按要求配备教材、设备、教具,并督促培训机构和教师在培训期间使用标准监督评估工具表。对培训期间违反纪律、未按要求完成培训课时、培训成绩造假等现象的学员、机构、培训师资,有权中止授课并报市就业中心,情节严重的将通报相关单位或列入创业培训黑名单。

  各县(区)人社局要积极做好本县(区)典型案例收集和学员就业创业跟踪服务统计,定期收集培训学员就业创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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