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供货商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11日 21:5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第二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4月22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第二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9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子硕、卢天天、王香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2278948-601/624 | ||
采购单位 | 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10-567921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董子硕、卢天天、王香云 010-62278948-601/624 |
项目概况
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供货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T2025FC/013
项目名称: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供货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遴选1家合格的供应商,负责国家文物局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一年,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序号 | 项目明细 | 最高投标限价 | 报价说明 | 备注 |
1 | 全品类(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粮油、水产、鲜肉、蛋奶、冻货、干调等基本食材及低值易耗品等) | 110% | 依次参照新发地批发市场、岳各庄批发市场、京东商城、物美超市等平台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在此基础上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最高磋商报价(即折扣率)不超过110%。 | 根据实际采购品类、数量按月据实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4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
5.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7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至 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方式: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建议供应商优先选择通过邮件报名的方式,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名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报名单位公司账户汇出的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至hsztzbdl@126.com。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10%(折扣率)
2.报价说明:依次参照新发地批发市场、岳各庄批发市场、京东商城、物美超市等平台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在此基础上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最高磋商报价(即折扣率)不超过110%。
3.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董子硕、卢天天、王香云
电 话:010-62278948-601/624
传 真:010-62277461
电子邮箱:hsztzbdl@126.com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若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2 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3 节能环保要求
4.3.1 鼓励节能政策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4.3.2 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4.4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要求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 第1号)要求。
4.5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要求,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4.6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2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56792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
联系方式:董子硕、卢天天、王香云 010-62278948-601/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子硕、卢天天、王香云
电 话: 010-62278948-6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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